逾期未报废车辆开上路司机驾照被吊销

本文转自:鄂州日报

本报讯(通讯员刘梓杰)驾驶逾期未报废车辆上路,结果驾驶证被吊销还被处以2000元罚款,5月11日,驾驶员胡某为此付出沉重代价。

5月11日10时许,市公安局交管局指挥中心通过分析研判发现,一辆号牌为闽D3***3的小车已达报废标准,却在葛店经开区频繁出现行驶轨迹。葛店交警大队接到预警后高度重视,根据该车出现的活动范围和出行时间,迅速组织警力在嫌疑车辆经常通行的路段开展不间断巡查,当天15时,将该车辆成功查获。

执勤民警将该车辆与驾驶员胡某带回大队进一步核实,经查该车辆状态为逾期未年检、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,确认胡某驾驶报废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属实。

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关规定,民警依法对胡某驾驶报废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、吊销驾驶证并将车辆进行强制报废的行政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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